防疫快訊:因應防疫規定,112年4月10日起,調整探病規範 Post published:2023 年 4 月 10 日 探病注意事項: 具有COVID相關症狀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僅量避免前往醫院探病 進入醫院務必全程佩戴口罩及落實手部衛生 探病者條件: 無COVID-19相關症狀且無暴露風險者,無須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若有相關症狀者,應出具探病日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 有COVID-19相關症狀者 自主防疫期間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You Might Also Like 韓國光州來院參訪 交流醫檢技術 2024 年 10 月 18 日 【熱血YOUNG 醫】系列(二)步出巨塔 破除就醫藩籬 2024 年 6 月 25 日 醫策會IPCAS實地認證 保障醫病安全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