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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收費標準

掛號費

類別 費用
門診初診 150元
門診複診 150元
急診 220元
※70歲以上者掛號費五折優待

 

健保部分負擔費用(以健保身份就醫者)

科別 & 其他健保規定 部份負擔費用 113年3月1日起調整如下
牙、中醫 50元 不變
西醫門診 240元 420元
持健保特約機構轉診單
門診手術後
住院患者出院後一個月之內一次回診者
100元 170元
急診 400元
(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300元)
750元
(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550元)
  • 免基本部分負擔對象:包括重大傷病、分娩、預防保健服務、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者、低收入戶、榮民、職業傷病者、三歲以下兒童者。
  •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 門診基本負擔一律 50 元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費用:0~300元(明細如下表)

藥品費用 應自行負擔費用
(112年7月1日起調整如下)
一般身分 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
100元以下 10元 0元
101元~200元 20元 20元
201元~300元 40元 40元
301元~400元 60元 60元
400元~500元 80元 80元
501元~600元 100元 100元
601元~700元 120元 120元
701元~800元 140元 140元
801元~900元 160元 160元
901元~1000元 180元 180元
1,001元以上~1,100元 200元 200元(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 
1,101元以上~1,200元 220元
1,201元以上~1,300元 240元
1,301元以上~1,400元 260元
1,401元以上~1,500元 280元
1,501元以上 300元

 

物理治療(含中醫傷科)

同一療程第一次,繳交基本部分負擔,同一療程第二次至第六次 ( 含第二次 ) 的治療,繳交 50 元部分負擔費用。

 

 

 

 

資料提供:醫事室/門診組
更新時間:2024年0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