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藥師在交付藥品時,會對藥品進行說明及衛教,但有時因為醫院處方量大或是等候病人較多,無法確保每位病人都有充足的時間來消化說明的內容。因此,在藥局諮詢櫃台,偶爾會有民眾因為看不懂藥袋上的資訊,拿著藥袋來詢問藥品的作用或是注意事項等訊息。
其實,醫療法、醫師法等已有明文規定藥袋上的資訊,衛福部更是為了增加民眾對使用藥品的認識,於民國91年就已訂定「藥品包裝容器標示,包括必須標示項目 (共十三項) 以及建議標示項目 (共三項) 」,函請各醫療院所、藥局配合遵循辦理1。下面就以本院藥袋為例,說明標示項目代表的涵義,讓民眾清楚藥袋上的相關訊息。
必須標示項目 (共十三項)
1. 病患姓名:此筆藥品使用對象的姓名。藥師以及病人自己可以核對此筆藥品,與領藥者是否相同(代領者可出示證件或口頭複誦確認),避免誤領到他人的藥品。
2. 性別:此筆藥品使用對象的性別。除了做為身分雙重辨識使用外,部分藥品可能在性別上有使用的禁忌,可由此做初步判別。
3. 藥品商品名:藥品在市場上銷售所使用的名稱。藥品成分在國際上有其正式名稱,稱為「學名」,而各家藥廠在製造相同成分的藥品時,會對其商品登記命名,也就是商品名。相同成分,會因為不同廠牌而有不同的商品名。以圖示為例:「Trajenta DUO」為藥品的英文商品名,中文商品名為「糖倍平膜衣錠」,這是一個複方藥品,包含學名為「Linagliptin」及「Metformin」兩種成分。
4-5. 藥品單位含量與數量:代表此藥品所含主成分的劑量,以及此筆藥品應該拿到的總數量。以圖示為例:「Trajenta DUO」每粒藥品含量為「Linagliptin」2.5mg及「Metformin」850mg。此筆藥袋總共會領到28粒「Trajenta DUO」。領藥時可再核對藥品數量是否正確。
6-7. 用法與用量:表示醫囑開立的藥品使用方式及頻率,以及每次使用的數量。如每天兩次,早晚飯後使用,每次使用1粒。
8-9. 調劑地點 (醫療機構或藥局) 之名稱、地址:表示領藥的醫療單位名稱與地址。
10. 電話號碼:表示領藥的醫療單位的電話。
11. 調劑者姓名:此筆藥品的調劑人員。
12. 調劑 (或交付) 日期:此筆藥品的調劑日期。
13. 警語:使用藥品時需要特別注意的資訊,如:「孕婦禁用」、「避免與葡萄柚(汁)併服」,或是有特別使用方式的建議事項…等。此項內容通常與病人自身或藥品使用有關,使用藥品前請務必參閱。
建議標示項目 (共三項)
A. 主要適應症:說明該藥品的用途,通常為衛福部許可的藥品治療用途,有時會參照許可內容以較白話的方式呈現。以圖示為例:「Trajenta DUO」許可證適應症全文有3大點,但總結來說是用來「治療第二型糖尿病」。另外,有些藥品可能目前的臨床研究顯示,可以用來治療某種疾病(症狀),但尚未辦理許可證適應症的變更,如果對於藥品使用目的有疑慮,請務必諮詢醫師或藥師。
B. 主要副作用:通常描述使用此藥品常見的副作用。相關副作用不一定會發生,請依照指示使用。若發生的副作用明顯影響生活作息,甚至有嚴重身體不適,請立即就醫並告知醫師。
C. 其他用藥指示:例如藥品的特殊保存方式或是醫師註記特殊情況的使用方式,有時會與必須標示項目「警語」一同標示。
有些不在上述標示項目,但通常也會標示在藥袋上的資訊,如:
領藥號:可用以區分領藥動線,幫助快速查找病人的藥品,並告知目前的調劑進度。
藥袋數:檢視此筆醫囑開立的藥品筆數。有時會因為醫囑開立後進行增刪,導致藥袋上顯示的藥袋數與實際上有所差異。
就診科別以及處方醫師。
其他不在藥袋上的藥品資訊:
儲存與保存期限:領取排裝甚至是原盒的藥品,請注意上面標示製造日期(MFG)與有效期限(EXP)資訊,如果為非排裝的藥包藥品,藥包上也會載明效期,請依照儲存條件保存藥品。
賦形劑:藥袋上標示的為主成分,但整個藥劑還包含稀釋劑、助流劑、崩散劑、黏合劑、防腐劑…等統稱為賦形劑,如果需要進一步了解賦形劑的組成,可查閱藥品仿單。
總結
藥袋上所標示的資訊繁多,且與藥品使用相關,在使用藥品前請務必檢閱相關內容。有些醫療機構會於藥袋上提供藥品資訊連結,民眾可透過該連結,獲取更多藥品相關資訊。藥袋上的資訊是希望幫助民眾認識自己使用的藥品,若對上面的資訊有疑問,仍應諮詢醫師或藥師,正確解讀資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