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中華民國 98年12月23日

主旨:行政院衛生署再次來文說明「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草案」完成立法前, 各研究單位之機構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暫緩受理適用該條例草案之新申請生物醫學研究案件,詳情請參閱附件。



附件檔案: {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