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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服務辦法

關於圖書館

入館規定

  • 院外人士請出示醫療相關執業證件及學生證等有照證件,於櫃檯登記後,換「臨時閱覽證」進出本館,並將證件放置於櫃檯,於離館時取回。
  • 背包、手提袋等請放館內門旁置物櫃,貴重物品自行保管。
  • 本館館藏採開架式空間,館內閱覽請保持整潔與秩序,讀者可自行閱覽、影印所需之資料,須遵守著作權法等相關法令及規定,如有違反行為,除需自負法律責任外,得請其離館。
  • 館內資料及物品非經借出手續不得攜帶館外,如有竊取或破壞藏書、設備等情事,一經發現除需負責賠償外,並送請院方處分。
  • 為維護館內環境衛生及資料的完整性,禁止帶食物及飲料進館,讀者進館後若有需要,圖書館備有飲水機及紙杯可供使用開水。
  • 院內同仁可攜帶筆記型電腦入館使用。

借閱規定

  • 圖書館藏書採行開架式管理,讀者需憑職員證及有照證件,親自辦理借閱手續後始可攜出。
  • 圖書借閱之申請資格,可借冊數、期限、續借期等規定如下:
    借閱資格需符合慈濟志業體員工(含見實習生),每人借閱證可以最多借閱10冊,圖書的借閱期限為30天,每本圖書在沒有人預約的狀態下皆可以續借,續借一次圖書的借閱期限是再延長30天,最多可以續借2次。2次後請先到櫃台歸還圖書。之後如果還有需要借閱歸還的圖書,圖書館員會看系統上是否有其他讀者預約,如果沒有人預約,就可以再次借閱您還未使用完的圖書。
身份資格 單次借出
圖書冊數
借閱期限 續借次數 每日每本
逾期罰款
申請辦法
志業體員工
(含見習實習生)
10冊 30天 2次 5元 職員證及有照證件
親自辦理

還書箱使用規定

  • 還書日期認定:於夜間或假日以投入還書箱上還書者,還書日期認定為其後開館日之前一日。
  • 逾期罰款仍依照圖書館逾期罰款之相關規定辦理。
  • 還書箱僅提供圖書之還書服務,不包括書附光碟、視聽資料、期刊、無法投入還書箱之大型圖書。
  • 若違反規定使用還書箱,造成光碟損壞、書籍遺失或損毀,將依相關規定賠償辦理。
  • 請讀者需自行再次確認系統還書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