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本院公告 / 防疫快訊:111年度1月1日起,訪客探病及住院陪病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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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政府最新防疫政策,本院自111年1月1日(六)起嚴格落實住院期間探病及陪病規範如下:
訪客探病 |
住院陪病 |
- 開放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顧病房、精神科病房、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或病況危急之病人探病。
- 需出具三天內快篩陰性或自費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如已完成接種2劑COVID-19疫苗滿14天或確定病例等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不採檢。
- 探病前請先前一日線上預約【點我前往連結】
- 每日固定1時段 每次限2名訪客為原則
- 心蓮病房:限上午10:30~11:30
- 加護重症病房及呼吸照護中心:限上午10:30~11:00
- 身心科病房:限上午12: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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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1人(固定陪病者為主) 若病人為十二歲以下兒童、六十五歲以上老人、身心障礙,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點我前往連結】
- 陪病者需出示三天內快篩陰性證明(僅提供1位陪病者快篩公費支應)。
- 陪病者若因故更換,新陪病者應出示三天內自費快篩或自費PCR檢測陰性證明。
- 若「完成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已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並達14天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距發病日3個月內」且無任何症狀者得不採檢。
- 未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自111年1月1日起,入院進行公費篩檢,且每週定期進行自費篩檢;自111年2月1日起,入院進行自費篩檢,且每週定期自費篩檢。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解隔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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