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快訊:因應防疫規定,112年4月10日起,調整探病規範 Post published:2023 年 4 月 10 日 探病注意事項: 具有COVID相關症狀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僅量避免前往醫院探病 進入醫院務必全程佩戴口罩及落實手部衛生 探病者條件: 無COVID-19相關症狀且無暴露風險者,無須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若有相關症狀者,應出具探病日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 有COVID-19相關症狀者 自主防疫期間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You Might Also Like 113年1月1日(一)元旦休診公告 2023 年 12 月 28 日 本院大愛美食坊於114年6月21日起進行整修,相關異動調整資訊: 2025 年 6 月 12 日 以專業與愛相伴 辦理肺癌病友會 2025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