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本院政策調整,篩檢站自111年10月31日起關閉,自費PCR採檢及自費快篩採檢,由急診提供服務。
相關作為調整如下(111.10.13起),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住院陪病及篩檢規範 :
- 住院病人:篩檢費用以公費支應。
- 陪病者 :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為1人,但病人為兒童(12歲以下)、老人(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如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限1名。
- 未曾確診之住院病人/陪病者:住院當日請出示檢查家用快篩實體,試劑須註明:採檢日期、姓名,並以夾鏈塑膠袋密封包妥。
- 曾確診之住院病人/陪病者:
- 請主動出示證明(可於健保APP查詢陽性報告時間,或紙本解隔資料)。
- 若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 若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小於15天」,請執行篩檢。
探病規範 (依防疫政策滾動性調整):
- 住院病人符合下列情形者,得開放探病:
- 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身心障礙或病況危急者。
- 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 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 病人病情惡化或病危探視。
- 其他特殊原因,經評估有探病必要且經醫療機構同意。
- 探病管理原則
- 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各單位開放時間詳列如下),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 為限。
- 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中心:10:30-11:30
- 精神科病房:12:00-13:00
- 兒童病房及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之探病時間:10:30-11:00。
- 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
- 探病者若「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 探病者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未曾接觸確診者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且進入醫院務必全程配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 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者外出探病規定:
- 無症狀者可向衛生所提出申請,並配合填寫「居家隔離者因社會緊急需求奔喪/探視行程表」、「居家隔離者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外出奔喪或探視防疫檢核表」( 請點閱此附件表一、表二 )。
- 居家隔離者於自主防疫期間外出,經衛生局審核其資格且通過後(若為至醫院探病者,需取得探病醫院同意)進入醫院探病者,探病者應出具外出當日採檢之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陰性證明。
- 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各單位開放時間詳列如下),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 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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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陪病及探病管理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