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IRB審查通過或追認通過的臨床試驗計畫,由計畫主持人呈送院長室,依院長室決議辦理簽約。 |
計畫主持人將已簽約之承諾書影本及試驗協議書影本各一份送至IRB存查。 |
由計畫主持人通知廠商/試驗委託者。 |
主持人/試驗委託者持IRB網頁下載之「試驗用藥管理費繳款單」表單至出納組繳交藥品管理費。 |
主持人/試驗委託者將必備資料送至藥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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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學部與主持人/試驗委託者協調領藥流程。 |
藥學部處理試驗藥品入庫及建檔作業。 |
計畫成員陪同受試者憑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蓋章開具之「臨床試驗專用處方箋」領取試驗藥品。 |
其餘事項依本院ISO文件「臨床試驗用藥品規定」辦理。 |
作業窗口及聯絡資訊
- 邱彥榕 藥師/TEL:02-66289779#8912
- 廖珮斐 藥師/TEL:02-66289779#8905
- 王平宇 藥師/TEL:02-66289779#8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