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合型服務簡介
本中心受理新北市服務區域長照中心派案,提供民眾各項福利服務諮詢、接受政府長照之派案提供失能民眾居家服務、居家服務導宣導及相關福利服務推廣,既可舒緩家屬的照顧壓力,增進全家的生活品質,也能滿足長輩在家接受照顧的期待,延緩個案功能退化。
由於瞭解到一般人對「在地居老」的期待,且考量服務的就近性、時效性與便利性,因此於2019年7月,正式於新北市設立了五個關懷據點,服務提供地區為新店、雙和、板橋、三重、蘆洲,提供延緩失能活動,希望結合家庭及社區的力量,共同幫助社區健康及亞健康的長輩,得以有品質的繼續留在自己最熟悉的環境中生活。
有鑑於此,台北慈濟醫院於2018年9月起積極投入推展長照居家服務,針對65歲以上、因身心受損致日常生活功能喪失,需他人協助的失能老人或身心障礙者,本院設立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如身體照顧、日常生活照顧、家事服務、居家護理等服務,聘請合格之居服督導員、居家照顧服務員、護理師,並提供新北市服務區域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服務及專業協助。
◎服務內容
- 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包括個案換洗衣物之洗滌、家務服務、代購服務、餐飲照顧與陪同就醫及陪伴服務等。
- 身體照顧服務:協助沐浴、換穿衣服、進食、翻身與使用輔具等。
◎申請流程
服務申請:
個案或案家可由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 網站:新北市政府線上申辦服務系統、衛生局長期照管理中心。
- 透過醫院、公所、衛生所由本中心協助申請。
評估程序:個案經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後,將由評估單位派員至案家評估,若為符合補助對象,即核定補助額度並擬定照顧計畫,再派案至本院個案管理擬定服務組合。
接案:本中心接獲新北市政府派案受理接案後,本會居家督導員須先了解個案初步需求,並於三日內與案家聯繫進行訪視、共同擬照顧計畫需求,回覆長照中心處理情形、於七日內提供第一次服務,若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於照會後七日內提供服務,將通報照會人員。
◎洽詢單位
- 本院長照中心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新北市政府辦理失能老人暨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
- 新北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 各線市鄉鎮區公所、衛生所
- 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 各大醫院出院準備服務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