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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安全委員會

簡介

為秉持人本醫療,守護生命之宗旨及有效落實與推動以病人為中心的安全作業環境與文化,本院於2005年6月成立病人安全委員會,設有主席及總幹事各乙名,主席由院長室主管擔任之,總幹事由院長遴選擔任之,各部科主管指派合宜人選擔任科代表,本會主席亦可依功能需求推薦個別委員。另外,為擴大病人安全層面,提昇民眾參與病人安全相關議題,增設乙名以上之民眾代表參與委員會議,使充分了解民眾端之需求與思维。本會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業務職掌

研議及訂定醫療安全標準之作業程序與作業規範,確保病人就醫過程之安全,各單位完成完成之作業規範,涉及重要 (全院性) 變更事項,可提報本委員會討論裁示。

檢核及追蹤各項與病人安全計畫有關方案之執行狀況。

督導及監測各部門病人安全照護之結果。

研擬及推動病人安全服務之具體改善措施。

統轄及協助各醫療委員會共同籌劃及推廣病人安全相關之教育訓練。

規劃建置院內病人安全事件通報制度作業。

定期檢討各部門特殊 (異常) 事件之發生、改善結果及核定獎懲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