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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部分負擔調整預告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預計於112年7月1日起調整部分負擔,本院配合調整內容如下:

 一、門診藥品部分負擔調整:

  1.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最高上限調整為300元(原本200元)。
  2. 慢性連續處方箋開立第一次領藥需加收藥品部分負擔,第二~三次免收藥品部分負擔費用。
  3. 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不受本次調整影響。
身份 條件 一般藥品 慢性處方箋
一般身份 藥品金額 ≦100元 ≧101元 第一次(開立) 第二次、第三次
調整前 免收 上限200元 免收 免收
調整後 10元 上限300元 比照一般藥品收費
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 調整前 免收 上限200元 免收
調整後 ※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不受本次調整影響

二、急診部分負擔調整:

  1. 一般身分部分負擔調整為400元。
  2. 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不變為300元
身分 一般民眾 中低收入戶
身心障礙者
調整前 300元 300元
調整後 400

三.最高基本收費金額

門診 身分別 掛號費 部分負擔 藥品部分負擔 總額
一般身分 150 240 300 690
中低收入戶 150 240 200 590
身心障礙者 50 200 250
急診 一般身分 220 400 620
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 220 300 520

四、實際日期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為主。(相關內容請掃描健保署QR-Code參閱) https://www.nhi.gov.tw/News_Content.aspx?n=FC05EB85BD57C709&sms=587F1A3D9A03E2AD&s=7CAF28DCBAC6B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