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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部-醫事實習生申請程序

【申請須知】

請學校於實習前三個月正式來函提出申請,本院不接受個人名義提出申請。提出申請不等於同意或接受,須本院以正式公文回覆學校審查結果。

【申請條件】

藥學/檢驗 營養
操行與學業總成績需達70分以上 已修畢共同科目、基礎課程與相關專業科目,且營養學(含實驗)、生物化學(含實驗)、膳食療養學(含實驗)、團體膳食製備(含實驗)共四科平均成績達75分以上,任一科不得低於60分,檢附成績證明。(若成績未達標準,該科達全班排名前20名,亦可符合資格-請附成績證明。) 操行成績80分以上

 

【申請資料繳交】

1.實習合約書:請註明 (1)實習起訖日期  (2)學生人數  (3)師生比例  (4)實習費用

                     (5)實習學生投保意外傷害醫療險最低額度100萬元

                     (6)校方老師應至本院與臨床教師進行課程溝通與檢討等項目

2.學生名冊:包含學生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電子信箱及實習日期等。

3.宿舍申請:欲申請住宿提前來函「學生名冊」提出申請並於學生名冊中註明性別通訊地址方可代為申請,但無法確保實習期間有宿舍可提供,需視當時空房狀況而定若遇宿舍額滿之情況,將另行通知
住宿費用於報到當日繳清(住宿費用將視房型而定,每人約2,500元/月)。
*居住於台北市、新北市者不得申請宿舍,若有特殊原因請於來函中說明。

4.保險:為保障學生安全,校方應於學生實習前辦理保險(除一般學生團體平安保險額度外,應增加傷害保險最低保額100萬),並於報到前將佐證資料提供院方

5.歷年成績單:請檢附學生在校歷年成績單。

6.實習計畫書:請檢附學生實習計畫書(學校教學訓練計畫,若無可免附)

7.體檢報告:實習前3個月內檢查合格,請參照體檢項目一覽表(3)

8.實習學生簡歷表:請學生親自填寫(4)完成,於報到當日繳交。

9.一吋彩色照片3張:請學生於照片背面寫上姓名、實習單位及實習期間,並將一張黏貼於簡歷表上,其餘照片於報到當日使用。

務必備齊以上須繳交資料以系為單位隨學校來文送出,最晚需於報到前一個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