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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臟移植介紹

  • 適應症
    • 因慢性腎衰竭(尿毒症),已進入定期透析治療,且具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永久證明者。(101年2月1日起實施)
    • 慢性腎功能障礙,經兩次以上之檢查,相隔一個月以上,Cr>6 mg/dL或Ccr<15ml/min/1.73m2
    • 重度慢性腎衰竭,肌酸酐廓清率Ccr < 15 ml/min/1.73m2或血清肌酸酐Cr > 6mg/dL且伴有任何一種併發症
      • 心臟衰竭或水腫
      • 心包膜炎
      • 出血傾向
      • 神經症狀:意識障礙、抽搐或末梢神經病變
      • 高血鉀(藥物難以控制)
      • 嚴重酸血症(藥物難以控制)
      • 噁心、嘔吐(藥物難以控制)
      • 惡病體質(Cachexia)
      • 重度氮血症(BUN > 100mg/dL)
  • 禁忌症
    • 有無法控制的感染者。
    • 愛滋病帶原者,惟符合以下標準時,不在此限:
      • CD4 數值大於 200 cells/μl 至少6個月。
      • 遵循醫囑並穩定接受雞尾酒療法(HAART),且最近6個月內測量不到HIV的病毒量(HIV viral load小於50 copies/ml)。
      • 排除有未受控制、潛在致命之伺機性感染或腫瘤。
      • 日後仍有抗逆轉錄病毒之治療選擇(應事先與感染科醫師討論及確認)。
    • 肺結核未完全治療者。
    • 有惡性腫瘤者,不宜腎臟移植:
      • incidental renal carcinoma,in situ carcinoma (excluding bladder),Dukes A colon cancer,basal cell carcinoma,以上四者不影響腎臟移植。
      • malignant melanoma,breast cancer,GI carcinoma),lung cancer,完全治療後,無癌症復發,未達五年者(disease-free interval<5years)。
      • 其他癌症,完全治療後,無癌症復發,未達兩年者(disease-free interval<2years)。
    • 活性自體免疫疾病,需prednisolone>10mg/day(或相當劑量的其他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劑者。
    • 經臨床評估無法配合長期移植術後治療者。
    • 重大疾病不宜手術者。
    • 嚴重的腦血管或周邊血管病變,使日常生活無法自理,且無法接受重建手術者。
    • 藥癮、酒癮患者。
  • 大愛捐贈腎臟
    • 腦死病患經過正常程序且無償捐贈。
    • 年齡介於1-60歲之病患。
    • 腎臟功能正常。
    • 撤除維生醫療後,溫缺血時間小於120分鐘。
    • 沒有惡性腫瘤、傳染性疾病或動脈硬化、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腦瘤除外)。
    • 捐贈者與受贈者器官符合血型相同或相容。
  • 活體捐贈腎臟
    • 必須是與受贈者為5親等內之血親或配偶。
    • 年齡為20歲以上之健康成人。
    • 兩側腎臟功能正常,自願捐出腎臟,經醫院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
    • 無糖尿病、高血壓、肺結核等慢性疾病,無腫瘤病史(腦瘤除外)或高度傳染性疾病。
    • 捐贈者與受贈者器官可血型相容或不相容。
  • 一般抽血檢查、各項病毒檢驗、腫瘤指標
  • 心肺功能檢查
  • 心臟超音波
  • 胸部X光
  • 腹部超音波
  • 尿液檢查
  • 糞便檢驗
  • 排斥風險評估
    • Human Leukocyte Antigen (HLA人類白血球抗原)測定及配對:
      每個人都有特殊的基因產物(組織抗原),捐腎者的組織抗原對受腎者來說是「外來物」,因此會引起受腎者的免疫反應。在移植登錄時需測定HLA基因型(HLA-A、B、DR),可藉由HLA配對挑選排斥風險較低的受腎者。
    • Panel reactive antibody (PRA 群組反應性抗體)測定:
      高危險群包括懷孕、常接受輸血或曾經接受移植者。PRA測試是將登錄者血清與一般族群常見的HLA作反應,陽性反應百分比愈高,則代表登錄者血清中具有多種類之抗HLA抗體,能夠配對到腎臟的機會也越小。
    • 捐贈者特異性抗體(Donor specific antibody, DSA):
      捐贈者特異性抗體是在特定病情下,需要考慮檢測的項目,可以直接檢驗出受腎者血液中已經存在的捐腎者特定之HLA抗體量,一次抽血檢驗費用高達三萬元左右,但是目前健保並未給付。
    • 移植前交叉配對(Cross-Matching):
      移植前需要執行交叉配對測試。交叉配對是以受腎者血清與捐腎者淋巴球作補體淋巴球細胞毒性測試,可分為T細胞測試及B細胞測試。
  • 每六個月定期至移植門診追蹤。
  • 規則服藥,控制血壓並維持鈣磷平衡。
  • 定期規則接受透析治療,維持良好的營養狀況與體力。
  • 定期檢驗B型肝炎和C型肝炎,若不幸感染應盡早治療。
  • 天氣變化時做好相關防護措施,以免感冒。
  • 盡量避免輸血,減少抗體的產生。
  • 促進或改善健康狀況,例如:蛀牙、感冒、泌尿道感染等
  • 病情有任何的改變,請回移植門診重新評估,更改等候狀態
  • 如果手術前有傷風感冒、皮膚癌或任何感染情形應讓醫師知道,否則使用免疫抑制劑治療後,會加重這些狀況。
  • 立即開始禁食(包括開水在內),收拾輕便衣物到醫院急診室報到,抽血做交叉試驗。
  • 手術前一日開始服用及注射抗排斥藥物,以防止術後發生急性排斥現象。
  • 記得提醒醫護人員勿在有洗腎廔管的手上打針或量血壓。
  • 視情況手術前一日應做之準備:
    • 須先洗澡、洗頭,保持身體清潔,以預防感染。
    • 由護理人員執行灌腸把腸內的固體廢物清除乾淨,並做局部的皮膚清潔工作。
    • 接受腹膜透或血液透析一次,以利手術進行及術後恢復。
    • 術前8小時(接獲通知後)需絕對禁食,包含開水。
    • 須簽署手術同意書及麻醉術同意書。
  • 採全身麻醉。
  • 麻醉完全後醫師們先由捐贈者體內取出一枚健康寶貝的腎臟,然後以特殊的方式處理。通常將這一枚植體腎臟放入受腎者腹部的右下方或左下方。植體腎臟的動脈及靜脈聯接,輸尿管則接到膀胱上。因此,不需要將受腎者的原腎割除。
  • 腎臟移植手術需要3至4小時。
  • 加護病房照護
    • 床邊會有「生理監視器」,密切觀察心跳、呼吸、血壓等情形。
    • 會有多種藥物及點滴需精密監控劑量,需使用點滴控制器控制流速。
    • 會有導尿管,直接把尿由膀胱導致體外的尿袋中,用以了解移植後腎臟排尿的情形。排尿可能很多,也可能很少。這個導尿管停留在體內的時間,醫師將會依個人復原的情況而定。
    • 會每天及需要時更換傷口上的紗布。
    • 受腎者必須經常做深呼吸、咳嗽,以便咳痰,使肺中充滿空氣,預防肺炎的併發症。
    • 每天量體重以了解是否水份過多
    • 及時抽血了解腎、肝、血糖及貧血的情況。
    • 每天按時服用抗排斥等藥物,並了解它們的副作用(請參考藥物使用說明篇)。不可自行改變藥量或停藥,以免引起排斥作用。
    • 手術傷口位於腹部的右下方或左下方,約15-20公分長,傷口側會放置引流管一條,引流血水並監測出血情形。
    • 手術後到身體完全恢復需要一段時間。通常第二天就可下床做些輕微的活動,再依個人的體力逐漸增加走路的時間。剛開始走路時,受腎者的腹部會有疼痛、微脹或下墮感,不必過份擔憂,這些症狀將逐漸地減輕,以致完全的消失。
  • 普通病房照護
    • 所有進出人員必須戴上口罩。
    • 有上呼吸道感染、皮膚感染或任何感染的人嚴禁進入病房探視。
    • 不宜有太多的訪客。
    • 嚴格遵守醫師指示服用的藥物及藥劑量,當有任何不適,如發燒、喉嚨痛、 感冒、皮膚長膿包等都必須馬上報告醫師,不可拖延。
    • 如果腎臟功能良好,可慢慢地吃正常的飲食,不須大補特補,以營養均衡為原則。
    • 整個住院期間約2至3週,在這段期間,除了上述的基本護理治療外,可能需要多次進行下列相關檢驗檢查,確保受腎者的健康,包括:血液試驗 、腎臟功能掃瞄(包括超音波及核子醫學)、膀胱功能檢查、胸部等X光檢查。